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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档案法》,市档案馆于1988年制定了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了档案的开放范围、开放形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完善。1989年市档案馆开放能够向社会开放的建国后至1957年间的档案共7383卷;整理了开放档案的文件级目录112756条,编制16本;为扩大宣传,通过《开封日报》和开封广播电台发布了开放档案的消息。1991年对1958--1960年应开放的全部档案进行了鉴定、整理和编目工作,重新编制了开放档案文件级目录38588条,装订成册80本,这部分档案于10月7日正式对外开放,共89个全宗、3137卷。至此,市县两级综合档案馆共开放档案12109卷,其中旧政权档案2298卷,革命历史档案77卷,建国后档案9734卷。2000年对应开放的档案进行了整理、检查,共整理113个全宗,进一步扩大了档案开放内容,为提高服务社会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到2003年上半年,市档案馆开放档案总数为146个全宗、12997卷,其中建国前档案6个全宗,1945卷,建国后档案140个全宗,11052卷;开放档案文件级目录15.06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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