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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将调整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工作列入市委督查范围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精神,切实做好市直机关档案基础工作,开封市委督查办下发了汴督查〔2007〕15号督查通知单,要求市直各单位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做好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调整工作列入单位的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二是要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本机关工作实际,突出本单位特色,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本单位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调整工作。通知最后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年底前将会同市档案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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